首先要理解地方行政體系在這個大型運動設施整修事件的分工及職權,體育行政部門承擔提出設施需求,此時,需求計劃書及重點工項之規格(範)的制定往往會邀請所謂專家學者提出建議,完成後再委請熟悉工程營造的工務部門遴選合適的建築師及營造團隊。當然,若工程採用統包的發包方式,政府則須找出專案管理公司(PCM)協助其管控後續統包商所提出的設計及施工之品質,並對整體工程進行進度管控、監造及驗收工作,而整個施工過程地方行政部門,包括體育行政及工程部門負責督導及考核事宜,如此的行政流程行之有年,現今多半公務人員也都熟悉行政事務。
依據國內大型運動設施的興建及營運現況,比較需要注意的議題包括需求規格制訂、遴選合格廠商及行政部門督導等,針對大型棒球場需求規格制訂要考量層面非常廣泛。
以澄清湖棒球場為例,行政部門先後就各個領域的專業實務專家作為制定規格的依據。第二是遴選合格廠商,由於國內興建棒球場的需求較少,專精在此議題的營造廠商自然就屈指可數,且專業能力的團隊也會反應在成本,因此,是否能夠遴選到專業廠商就考量行政部門的智慧。
第三則是行政部門的聯合督導,雖說與遴選工程營建商及場館營運商分屬兩個部門,現今比較容易出現的狀況是提出需求規範的體育行政部門,與承擔營建管理的工務部門是脫鉤處理。也就是前者只提需求,後者在意的是期間內完成工程,兩者若無法密切協調,容易出現「走鐘」狀況。事實上,體育行政部門理應積極參與施工過程,如當時筆者的服務單位從草坪挑選、排水系統、砂石及紅土等都積極參與以確保符合施工品質。
再來,移地訓練產業的發想到落實,除了不少韓國職棒球隊持續在中南部春訓之外,當時也有韓國城市足球隊(如圖九)及日本職業足球隊先後到國家體育場進行移地訓練。

筆者也與這些球團交流了解其需求及拓展合作的可行性,綜整之後了解移訓產業的發展需要五個條件,包括氣候因素(含溫濕度及下雨機率)、後勤服務(含膳宿服務與交通完善)、場館設備(含賽事及訓練等)、生活物價以及競技水準(指的是提供熱身賽事的機會)。
針對前四個條件,南台灣不少縣市都具備相關條件,其中,當時日職業足球隊在高雄移地訓練時表示指出高雄的氣候比沖繩更好,球員進行訓練時比較容易完成熱身動作,進而減少受傷的機會。加上國內職棒球也都選在南部進行春訓,所以,外國進球隊進駐南台灣時不愁沒有靶子隊,毫無疑問地,這些對於促成棒球春訓產業都有加分作用。
後記:筆者利用這個機會感謝當時參與的夥伴們,基於對專業的要求以及職責所在,同仁們是全心投入,沒有他們的堅持,許多想法可能只是流於空想,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