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鋒利,削鐵如泥。風向犀利,小鐵如擬。希望能用更多討論,分享各種觀賽意見。
在和媒體的餐敘中,擔任榮譽顧問的黃萬隆,拿出宛如他在HBL執教賽場上的熱情,一條一條訴出台新集團成立球隊的理念,也正式宣告,當時在選秀會上還只有集團名稱的台新集團,確定用「臺北台新戰神」的名字,出現在新球季的T1 League戰場上,在六月底台新集團承接原本台啤的參賽權後,如今這支新球隊先公布隊名、隊徽,在下個月的記者會後真正要和球迷見面。
臺北台新戰神已知陣容名單如下:林宜輝、黃聰翰、曹薰襄、丁聖儒、陳文宏、張耕淯、張兆辰、孫思堯、林勵、劉彥廷、許敬恩、以及近日在合約風波內的林秉聖。
但其實大家早就耳聞、或已經知道這支球隊了,遺憾的是,未必是因為台新在選秀會上以第三順位挑選的張兆辰,可能有一些是因為台新第四順位挑的簡賀宇在八月初爆出社會暴力事件,讓台新宣布和他終止合作關係,但更多的知名度來自近期在林秉聖身上的合約風波,讓中信特攻、P. LEAGUE+新竹街口攻城獅和台新成了上週瓊斯盃熱戰期間另外的三個熱門詞彙。
黃萬隆在今天的發言說明了台新對林秉聖的看重,也透露目前林秉聖的確是跟著台新球團行動,但儘管台新戰神領隊尚瑞強表示希望這起風波不要只是球團用輿論對話,但從這起事件,卻必須告訴臺北台新戰神,「歡迎加入職籃」,一切都是職業運動必須存在、而你們不得逃避的戰場。
何謂「輿論的對話」?
在林秉聖事件中,台新的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之「臺北台新球團」係循正式管道於6月25日向中信球團提出書面報價,並於8月15日中午取得中信球團書面回覆將不匹配報價,因而中信球團已於8月15日提前終止與林秉聖合約,並正式宣布林秉聖成為自由球員。嗣後於8月16日,「臺北台新球團」始與林秉聖簽約,一切程序合乎規範,並無所指摘之惡意挖角情事。
二、在8月15日中信球團尚未提前終止合約前,任何球團在未收到不匹配報價之前,本即不應該有與林秉聖簽署任何具有拘束性之合約並強令遵循。其後林秉聖也已於8月16日正式書面表達拒絕其他球團之意,故本公司確實係在林秉聖無其他有效合約之狀態下始進行簽約,祈盼各界勿被不實資訊所誤導。
三、臺北台新球員林秉聖目前代表中華隊出賽瓊斯盃,考量球員備戰狀態,本公司祈請其他球團勿再散播不實訊息,影響球員表現;也期盼各界應重視球員意願,以球員最大權益處理本案。倘後續仍有對於本公司或球員之惡意指控,本公司將採取必要法律措施以維護本公司球團及球員權益。
以上聲明的確就敘述上的確合理,若台新本就確定林秉聖和中信的合約提前至8月15日終止,台新在合約結束後跟林秉聖簽約,在T1 League這個聯盟內的確沒什麼問題,但問題就在攻城獅手上有一份林秉聖的確留下簽名的合約,如果林秉聖方沒有辦法證明這張合約無效,那就是林秉聖在已有合約的情況下又和台新討論合約,台新或許可以從前述聲明中自清並未惡性挖角,但這就是把責任丟回林秉聖身上,要他自己說清楚和攻城獅的合約到底是怎麼回事。
然而,攻城獅這一邊只是因為目前像是被「搶人」而觀感正確,但他們其實仍有被質疑、其實不完全立場正確的環節,比如1.不論是林秉聖在自己社群上和攻城獅聲明中都有提及五月底的簽約事實,但如果中信特攻本就擁有球隊選擇權、而最終在8月15日才確定終止的話,攻城獅是否涉及在原有合約未到期、球員真正成為自由之身前就違規提前接觸?
當然,嚴格說起來就連NBA也絕對有提前接觸自由球員的情況,否則怎麼可能每年7月1日自由市場一開就一堆簽約馬上底定,但NBA還是有明文規定不得提前接觸,提前接觸就是會有懲處,大家有本事做但不要被發現(或者被爆料),那得過且過,現在攻城獅和林秉聖證實了兩造的確提前接觸,這其實是值得探討但彷彿沒有被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