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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的棒球規則教室Vol66】圖解龍邦戰兩次妨礙守備爭議!

攸關龍頭寶座的龍邦天王山之戰,兩隊你來我往相互拉鋸,在六局下更是連續兩打席發生了妨礙守備的爭議,兩隊也都分別啟用電視輔助判,最終都維持原判,本篇文章將用圖文的方式分別探討兩個Case的狀況,來看看判決是否真的符合規則敘述呢?

作者:Carter Lee

林裕雄

這兩個判例最大的差別,就是有沒有擋到守備員的傳球路徑,PJ那個真的是介於極限內,如果是在比較靠近本壘跟一壘那塊區域傳球,那PJ有很大機會是會被判妨礙守備,但是這次是投手在位於三壘跟本壘區域傳球,傳球路徑被跑者影響不大,所以最後裁判維持原判,安全上壘
但蔣那個就是妥妥的妨礙守備的,因為他擋到捕手要傳一壘的傳球路徑了

棒球規則一共有將近兩百頁、九個篇章、一則用語之定義,每個篇章還有無數個小標題,小標題中又有無數個小細項,同時還有原註、附註、註釋,除此之外各個聯盟還會有各自的規則補述,裁判員必須在當下立刻理出條文進行判決,本系列將不定時更新介紹許多球場上罕見的PLAY以及實務宣判條文,讓我們一起走入規則的世界。

攸關龍頭之爭的龍邦天王山之戰,兩隊你來我往相互拉鋸,在六局下更是連續兩打席發生了妨礙守備的爭議,先是陳品捷觸擊之後疑似跑在線內,再來是蔣少宏跑向一壘時造成一壘手接球困難,兩隊也都分別啟用電視輔助判,最終都維持原判,本篇文章將用圖文的方式分別探討兩個Case的狀況,來看看判決是否真的符合規則敘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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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6-1判例檔案

事發日期:2023/8/27 天母棒球場

對戰組合:CPBL例行賽 富邦悍將V.S味全龍

事發過程:六局下,味全無人出局跑者在一、二壘,陳品捷執行短打戰術,富邦守備撿起球來傳向一壘,一壘審判決打者安全上壘,富邦悍將提出挑戰認為陳品捷跑在三呎線區外,經過輔助判決後維持原判。

快速的回顧相關規則!

何謂三呎線區?

一壘的三呎線與壘間的不同,是一個真實有形有框架的區域,本壘到一壘之間的壘距為90英呎(27.43公尺),到達一半時在界外區會有另外一條線與壘線間隔有三英呎(90公分)的距離,將這兩條線框起來就是我們俗稱的三呎線。

也就是下圖黃色的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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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守備的基本規則:

棒球規則 5.09 出局 Making an Out

(a)擊球員出局 Retiring the Batter 擊球員在下列情況應出局: 

(11)跑在本壘與一壘之間的後半段,跑出三呎線外側(Right of the three foot line)或跑入界外線內側(Left of the foul line),裁判員認為對一壘的傳球採取接球動作之野手產生妨礙。此時為比賽停止球。

但為閃避野手對擊出球之處理而跑出三呎線外側或跑入界外線內側時,不視為妨礙。

【5.09(a)(11)原註】 三呎區之形成應包括三呎線在內,跑壘員之兩腳須在三呎區內或形成三呎區之線上。擊球跑壘員為達觸及一壘之目的, 得允許其於接近一壘最後一個跨步之距離前或滑壘前,跨出三呎線。 

註:在關於三呎線妨礙守備的裁判認定法中日職有明文規定傳球路線必須於本壘紅土區才有妨礙,台灣則由裁判主觀判定,大部分於本壘周圍以及一壘邊線。

三呎線妨礙守備的判例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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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接下來進入正題,我們要來看陳品捷的跑壘。

陳品捷在觸擊後第一時間起步跑在線內,不過這時還是在所謂的三呎線區前的免責區,此時投手剛接到球。

(圖片來源:CPBL TV)

在球傳出去的時候陳品捷的腳從畫面上來看似乎有那麼一點踩在線上。

(圖片來源:CPBL TV)

我們要看到的是一壘手準備針對傳球進行守備行為的順間,他與跑者的相對位置,是否有被跑者遮擋、碰觸,影響到接球的空間以及視野。

除此之外也要看跑者在當下的位置是否在三呎線區外。

在最後一個大跨步之前的最後一步,很可惜沒有辦法透過畫面非常確定陳品捷的腳是否有完全踏在三呎線區外。

這是一個重點:

規則補述 3.07 【擊跑員跑離一壘區三呎線外干擾守備之妨礙】

(1) 壘線為三呎線一部分,若碰觸時一腳位於壘線上,則不視為偏離三呎線。【2021總教練會議】

(2) 因壘包設於界內區,必須考慮最後一步踏壘的情況,雖為三呎線外其行為是被允許的正常踏壘行為,若碰觸該傳球不視為違規跑壘。若經認定擊跑員跑壘途徑為明顯偏離三呎線外,企圖攔遮野手守備行為時,則喪失最後一步的權限。 

當然,這是建立在他之前的位置屬於合法狀態下可以受到的保護,如果他本身就已經跑在三呎線區外了,自然就不能引用這個規則。

很可惜官方的影片中沒有辦法很清楚的看到陳品捷整個跑壘的腳步移動過程。

所以說我們直接從可能會發生妨礙狀況的關鍵時間點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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