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鋒利,削鐵如泥。風向犀利,小鐵如擬。希望能用更多討論,分享各種觀賽意見。
11月1日,籃協召集現有P. LEAGUE+、T1 League與籃協代表共同開會,針對近期臺灣籃球圈突然爆發的球員簽賭、甚至打假球操縱賭盤等事件進行討論,會議後,籃協發布包括「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理事長謝典林震怒」之言詞在內之聲明,力求決議出對於現今狀況的處置方案。
在這個紛紛擾擾的籃球休賽期,臺灣籃球圈的負面消息接踵而來,但就在各聯盟(聯賽)球季即將陸續開始前,先是10月中爆出打過T1 League桃園雲豹(現台啤雲豹前身)、SBL裕隆納智捷、台灣啤酒的吳季穎涉嫌打放水球、簽賭,因遭人爆料才被裕隆開除、休賽季先轉戰台啤,被爆料的隔天,吳季穎遭逮捕,並依詐欺、賭博、運彩條例等罪嫌交保,而由於SBL隸屬於籃協,吳季穎在籃協召開之紀律委員會中被註銷球員資格,將來在臺灣各聯盟永不錄用。
吳季穎被逮捕時曾宣稱僅他一人所為,但後來發現事情並非如此,在各球隊先後公布要求全隊簽切結書的消息時,現效力於雲豹的羅振峰在雲豹發出之聲明中確定解約離隊之事實,原因是羅振峰在雲豹要求全隊簽下切結書時坦承自己曾投注SBL賽事,隨即遭雲豹開除,而羅振峰後來又牽扯出遭前女友爆料的事證等負面消息,然後就在籃協召開會議這天,又傳出T1 League臺南台鋼獵鷹通報陣中老將陳靖寰也涉賭,一時之間彷彿擠牙膏般,弄的籃球圈人心惶惶。
只是,儘管籃協以「理事長震怒」的出發點發布聲明,除了看似要搏眼球、讓媒體下標來吸引人外,實質效果可能未必樂觀,而這次事件中,籃協透露各種宣導立場雖不意外,只是整個環境的問題,其實不是震不震怒可以解決的。
規章白紙黑字 球員不應心存僥倖
我們當然很多人都了解「小賭怡情」,也了解好賭可能真的是臺灣人的某種天性,至少「博弈」、「下注」都不是陌生的行為,更不用說每當遇到運動賽事,本就不會缺少的各種賭盤本就合理,但這一切都建立在「合法」,非法的行為本就是紅線,照理說不該接觸。
更不用說,規章其實寫得清清楚楚,P. LEAGUE+和T1 League的聯盟規章裡,就分別白紙黑字寫著:
23.2 防賭條款 球員不得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亦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方式試圖影響 比賽結果。
23.2.1 球員不得購買、受讓或兌領國內外非法之運動彩券或運動賭盤。
23.2.2 球員不得購買、受讓或兌領合法國內籃球比賽之運動彩券。
23.2.3 球員有違反前項之行為而受檢調機關調查時,其情節重大者,聯盟得處以禁賽處分。
23.2.4 經檢調機關調查而予以起訴者,該球員即受停權處分。
(P. LEAGUE+第四章球員行為準則第23條)
四.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涉及與本聯盟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經司法機關確認定罪,除司法裁 罰外, 聯盟有權視情節輕重處該不正當行為之隊職員罰款最高新臺幣一千萬元,並得併 處最重永不得參與聯盟工作及比賽。曾涉及賭博行為並定罪之聯盟及球團隊職員則永不 得進入本聯盟賽事舉辦之球場。
五. 球團涉及本聯盟球賽賭博,經司法機關確認定罪,除司法裁罰外, 聯盟有權視情節輕重 處球團罰款最高新臺幣五千萬元, 並得併處取消聯盟會籍資格。
(T1 League第十六條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行為準則)
雖然文字上看起來,似乎是T1 League的規章僅限於「本聯盟有關之賭博行為」,很快會讓人聯想到可以對「其他聯盟」的賽事投注或甚至涉入賭博,但情節若重大,規章裡還是有說「曾涉及賭博行為並定罪之聯盟籍球團隊職員則永不得禁入本聯盟賽事舉辦之球場」,也就是說在規章裡,兩聯盟基本上都是有提醒球員涉入賭博的違法之處,更不用說早就確定是天條的放水球,因此我們可以籠統地這麼說,當球員們決定成為職業球員、或者得到成為職業球員的通行證後,就應該對於「賭博」有其自覺,這是一個能不碰就不碰的東西,我們應該慶幸的是,不論羅振峰(也許他的確有被前女友爆料的成份在內)或陳靖寰,至少是主動承認自己的接觸,但我們也應該惋惜的是,這些球員即使踏入了職業環境,仍然會和這些博弈接觸、無法杜絕。
再來看「前輩」中華職棒,中職在1997年首次爆發大規模假球事件開始,先後發生過五次大型事件,前後牽涉十幾年,直到最近十年才稍有緩解,聯盟規章「球團管理準則」的2.行為規範裡就寫著:
(1)球團隊職員不得有涉及任何形式之職棒賭博行為。
(2)若有人士以任何形式接觸、威脅利誘隊職員配合不法情事 ,當事人及知情者應立即通報球團,並由球團通知聯盟協助處理,不可受外力影響而同流合汙。
(3)若有人士提供球團隊職員不法或不明來源之金錢、動產或不動產,或球團隊職員發現不明來源之金錢,應立即通報球團,並由球團通知聯盟。
(4)球團隊職員皆不可涉足不當場所,包含色情酒店、賭博電玩場及任何有損聯盟、球團及個人聲譽等聲色場所。
(5)球團隊職員不得參與不法幫派人士、牽涉職業棒球簽賭人士及背景不單純或不明者聚會或會面。與友人聚會或會面場合,若有前述人士出現,須盡速離席並立即通報球團, 並由球團通知聯盟。
BigRyan
個人淺見
就太多太年輕的球員太容易成為職業球員
然後一變職業的就飄飄然以為要名車要正妹,加上學弟捧一下
花費多了超過收入, 你覺得會怎樣?
加上不是每一隊都有老將當休息室領袖傳授職業態度
職棒也是經歷了30年才比較成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