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鋒、林智勝
圖片來源:Lamigo 隨隊攝影首席 Halu 授權
今年總冠軍期間到現在中華職棒最夯的話題莫過於林智勝明年轉隊與否?
24日第六戰那一天林智勝這樣跟媒體說:「陳金鋒如果退休或離開,我一定走,所以這兩場比賽,我當作最後在這裡(Lamigo)的比賽在打。」
25日第七戰賽前林智勝又重申:「我昨天講得很清楚,如果陳金鋒走,我留在這裡沒什麼意義了,他(陳金鋒)是精神指標,如果留不住的話,是球團搞不清楚狀況,我想……離開是正確的。」
從林智勝的自傳《堅持求勝:林智勝的棒球人生》一書中,在他的職棒生涯影響他最大的兩個人就是陳金鋒和潘忠韋,而跟林智勝打球感情最好的就是石志偉,如今這三位選手只剩下陳金鋒這位心靈導師還在隊上,對於林智勝而言陳金鋒給他的影響非常的大,除了打球之外球場外的做人處事甚至是信仰,他們兩個人培養出的革命情感是沒有人能取代的,除了不能割捨的情誼外,智勝在書中提到了他想要衝撞體制成為中華職棒自由轉隊的第一人,這就是林智勝不斷挑戰自我的本性,而除了林智勝之外,過去已經有陽建福、彭政閔、周思齊、張建銘這四位選手行使過自由球員制度,然而最後的結局為何都還在母隊?
自由球員制度的起源
2009年發生了中華職棒史上最嚴重的黑象事件,假球一直春風吹又生興起了球迷與球員工會、政府單位等介入之下,中華職棒的制度有了重大的改變,過去中華職棒基本上是沒有合約的問題,球員和球團就是一年一約,從選秀會入選至球團簽約成功的那一刻,如果沒有釋出拿到離隊證明根本就無法轉隊,也造成了中華職棒多年來人才無法流通,而中華職棒版本的自由球員制度如下述:
自由球員資格:2003年開始計算,一軍登錄125天為基準(算一年),年滿六年可申請旅外自由球員,滿九年可申請為自由球員。
今年各隊符合自由球員資格名單:
Lamigo桃猿:曾孟承、黃浩然、林智勝、蔡建偉、陳冠任、陳金鋒
統一獅:高建三、潘威倫、林岳平、高志綱、陳俊輝、高國慶、郭岱琦、張泰山
義大犀牛:沈鈺傑、林正豐、鄭達鴻、鄭兆行、林宗男
中信兄弟:陳智弘、黃仕豪
過去行使過自由球員資格名單:
興農牛:陽建福
兄弟象:彭政閔、周思齊
義大犀牛:張建銘
過去行使過旅外自由球員資格名單:
兄弟象:彭政閔
統一獅:潘威倫
La new熊:林智勝
(以上資料來源:中華職棒)
旅外自由球員與自由球員的轉隊規則:
12月31日前合約生效之規定:
(1)獲得自由球員簽約之球團,需支付球員母球團當年年薪2.5倍年薪作為補償。
(2)獲得自由球員簽約之球團,需支付球員母球團當年年薪1.5倍年薪作為補償,並轉讓最近一輪選秀權給母球團。
(3)獲得自由球員簽約之球團,需支付球員母球團當年年薪1.5倍年薪作為補償,並無條件讓母球團選擇一位非保護名單內的球員。
過12月31日後簽約的條件規定為:
(1)獲得自由球員簽約之球團,需支付球員母球團當年年薪1.25倍年薪作為補償。
(2)獲得自由球員簽約之球團,需支付球員母球團當年年薪0.75倍年薪作為補償,並轉讓最近一輪選秀權給母球團。
(3)獲得自由球員簽約之球團,需支付球員母球團當年年薪0.75倍年薪作為補償,並無條件讓母球團選擇一位非保護名單內的球員。
若真要簽自由球於大部分的球團應該都會等到隔年才下手,不過為何沒有球團願意下手呢?
以周思齊為例:周思齊選手在2013年季後就已經申請自由球員然而當時統一獅和義大犀牛都有開價,但會情定中信兄弟的原因是統一獅和義大犀牛認為轉隊費過高而放棄,當年周思齊月薪28萬年薪336萬,2.5倍的補償金為840萬,就算隔年簽約1.25倍的補償金也要420萬,不管是哪一種結果都十分的昂貴,以目前中職的市場來說這樣的補償金已經可以養好幾個二軍選手,為了一個選手付出這麼多給敵隊很不值得。
今年林智勝要轉隊,想簽他的球團需付出的補償金更是天價級的1290萬就算隔年也得付625萬,周思齊的價碼其他球團都不怎麼願意接受,大師兄這樣打擊實力比周董更強的選手,恐怕也是會無疾而終。
心花火
想請問為何會設計"過了一個年以後,轉隊費用減半"的奇怪設計?
S.C.
這還是得問那群設計奇怪制度的老闆
Cain Aldo
其實石志偉也還在隊上..
S.C.
對於林智勝而言是少了並肩作戰的感覺
Chieh
之前狗吠火車裡主播提出一個提議,用球員補償取代補償金
應該是個可行的方式,更促進球員流動
S.C.
自由球員制度中有一個用球員補償的條款,不過最好還是0補償金+球員,比較好
金厚亞
其實我是猿迷。
說得更精確一點的話,我是鋒迷 !
雖然不是很喜歡黃金聖衣隊。
不過我真的真的非常希望辜老闆能把智勝跟鋒哥帶去兄弟隊。
要讓所有的球員有個希望。
只要有人衝撞體制以後,
這條路不敢說就此通暢,
但起碼,知道可行了 !
另外個人的一點點小小的願望。
再讓我多看幾年鋒哥打擊的英姿吧 !
吵架王,如果你手中的牌已經夠你打出總冠軍的話。
寫張離隊證明吧,花不了你多少時間的 !
別把我的鋒哥當成『免洗吉祥物』了 ....
對不起,我的言論可能失態了 !
也可能很多人看了不舒服,
我在此先道歉 !
不過,我還是私心的想為那心中占有相當地位的陳金鋒發些牢騷 !
S.C.
目前Lamigo將鋒哥當吉祥物的做法並不會讓所有鋒迷滿意,鋒哥需要去一個能善待他的地方,體制需要有人衝撞,所以最後S.C.就放上辜老闆,其他三支球隊除了辜老闆外我實在想不出還有誰能出得起錢爭取
blacktead
三隊都出得起錢喔! 但是出得起錢是一回事,願不願意出錢又是另外一回事,哈!不過辜大少看起來是比較有可能願意出錢的就是了。
keigo
我怕鋒哥去其他隊, 也沒有他的位置.............
ZhiChu Jin
在LM就被冰到沒位置了,去其他隊還要害怕嗎?
金厚亞
其實,我也知道四支球團都出的起這種價碼。
以前不賺錢的時候,
都還開得起年薪千萬給鋒哥了 !
我當然很感謝劉家父子這些年給中職付出與努力。
這點無庸置疑,
也許,球迷是貪婪的吧 !
好 ! 球迷會不擇手段的去要求更好 !
所以球迷們才開始吹毛求疵的開始要求。
善待我們心目中的球星。
我們要的真的不多。
只是希望能給大家心中的那位神一個階台。
一步一階的下來 !
就算真的那天到來了,
我想大家就算哭紅了雙眼,
也能笑著祝福一代球星引退與鼓勵球團的用心。
亞洲巨砲引退時,
看台上小貓幾隻隨便拍拍手就結束的引退方式過去了。
這幾年,
大家都在追求進步,
也希望能用在對於那個曾經讓多少人吃不下飯,睡不好覺的球員們身上。
讓更多棒球癡,棒球狂能驕傲的說出:我怎麼能夠不愛棒球。
共勉之 ....
抱歉,夜深時小弟又一時發作了 ....
拍特拉司-平
今年(2015)台灣大賽第五戰在洲際現場,
全場象迷起立大喊呼喚陳金鋒出場的情景,
至今我還是難以忘懷。
陳金峰值得更好的對待!
canno
如果不是轉隊制度如此怪異,我想很多好球員不必被迫退休,鋒砲應該是目前各隊球迷惟一都不討厭而且喜歡的球員吧!
豪哥大
其實自由球員制度可以玩得更靈活點
轉隊費怎麼看都是球團在賣球員
要靠錢讓敵隊戰力轉入我隊任和球團都會考慮再考慮
但要自由球員交換就簡單的多
譬如拿高志綱換林智勝兩人月薪都差不多
這樣換相信紅中會有興趣立即補強補手陣容
談得高興也許還加送陳金鋒
反正轉隊費是球團在拿與球員無關
雙方合意就好不是非要拿這麼多
肯換才灣才有會生出第一個自由球員轉隊
Redsniper
"譬如拿高志綱換林智勝兩人月薪都差不多
這樣換相信紅中會有興趣立即補強補手陣容
談得高興也許還加送陳金鋒"
34歲鳥打捕手換34歲全台灣最強打者喔?
Redsniper
而且我從沒聽過兩個選手行使自由球員權之後還能被球隊拿去交易的,閣下看得真的是棒球嗎?
豪哥大
這不是球員交易沒搞懂嗎?這是讓兩個人都有個目標隊先去談談看,談得成就兩球團轉隊費兩抵,談不成就回歸制度用錢買,啊~有卡一條轉隊費跟沒卡一條轉隊費哪種球員談薪水的空間比較大?
黑蛋
如果林智勝轉去兄弟象,那絕對是個話題,象隊的打象很有可能會出現,雙箭頭表兄弟、周董、恰恰、智勝、蔣砲、50基打擊七連星,鋒砲與威助組成強力的左右代打狙擊手,這將會很精彩。
Oskar von Reuenthal
宣告自由球員後去爪當代打,
代打,
代打,
代打..............
簡嘉延
改變向來都是衝撞出來的。沒有待在家,就從天上掉下來這回事。站在猿迷的立場,會希望他們留下。但站在為了讓職棒環境更好,就該希望他們轉隊成功。(前無古人成功過,而且這樣的條款設計本就不合理)
Erwin Hsih
很多同好以「利益」、「商人」來質疑球團,但事實就是古今中外所有職棒球團,都是「利益掛帥」,都由「商人」在經營
大家看「魔球」看得很感動,但豆爺就是一個最厲害的商陽,整個故事有哪一件事不是談利益?
別小看了轉隊費,很多同好喜歡將它輕描淡寫,好像675萬人人出得起,要記住一件事,中職26年來最高的簽約金,也就是蔡仲南的600萬
675大於600,是不可改變的事實。而且林智勝是34歲,蔡仲南當年幾歲?
就算是陳金鋒,375萬的轉隊費,也跟今年LM第二輪選進的林承飛(400萬簽約金)差不多
林承飛才19歲,前途無量呢,就算是王柏融,也才500萬簽約金,他又可以讓LM用多久?
自由球員玩不動的真正的問題就是轉隊費,以及選秀+養成在中職太過容易,看戲就好,若期待有人轉隊,不要抱太樂觀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