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路上頻頻討論義大犀牛的薪水問題,繼續在說為什麼林益全沒有資格拿到高薪,然而就把彭政閔的成績拿出來提,此時讓許多人感到疑惑,究竟他有什麼資格拿到如此高薪?
圖:林益全加薪要跟其他人比?到底是薪水算誰的成績為主?(圖源:感謝運動視界專屬攝影師法老的攝影視界授權使用)
林益全眾所皆知是最近幾年以來國內強打者之一,如果不是第一名的話,前五名應該都可以排的進去,然而在他上一張三年合約分別是45萬,50萬和55萬(尚未加上激勵獎金),平均50萬的高薪在三年前也被虧說是不符合自己身價的選手,但是看看林益全給出來的是什麼成績?
年度 | 該年薪水 | OPS+ | 得到獎項 |
2009 | 11萬 | 149 | 打點王+年度MVP |
2010 | 22萬 | 146.89 | |
2011 | 19萬 | 128.1 | |
2012 | 23萬 | 161.6 | |
2013 | 45萬(激勵再加13萬) | 168.4 | 安打王+打擊王+全壘打王+年度MVP |
2014 | 50萬(激勵再加13萬) | 159.0 | 打點王+年度MVP |
2015 | 55萬(激勵再加13萬) | 151.2 | 打點王 |
開始拿高薪的時候,所拿到的獎項是不是變多了?這些還不包含最佳十人,金手套之類的獎項,然而有沒有符合身價?從OPS+可以看得出來,提升價碼前就已經超越聯盟打者甚多。
我一直都覺得,當如果球員將自己的成績判斷出來自己所佔的百分等級在聯盟的前端時,為什麼不能夠加薪?而且加薪的幅度也不是看所佔的百分比做基準,而是看成績進步的多少,去年林益全一舉突破個人的單季全壘打數,以及締造全聯盟單季最多分打點,這樣的成績還不夠好嗎?又不是跟當初職棒16年到職棒17年當初張泰山的一萬元的打法一樣,打那麼好的成績結果還只能加薪一萬。
加薪不是跟自己比,不然是要跟誰比?跟別人比?還是要因為大環境做調薪?這是從哪裡來的歪理。這對球員來說都不公平,也因此跟自己比的最後結果,從職棒初期的月薪制,轉變成為後面球員談月薪,外加給自己的激勵獎金制度。如今林益全要爭取更多的薪水,哪來的不對。
今年義大球團已經決定從今年開始不給予單場勝場獎金,以及不給球員激勵獎金制度,大家也都知道是為了省錢,但林益全現在要求比原本的月薪+激勵獎金還要高的薪水,球團卻不願意給他,據了解只給他加薪10萬的65萬月薪,變相減薪能給他多好的心(薪)情?恐怕仍然會出現像是當初張泰山的狀況吧。
無論是否為自由球員,義大球團應該要給予球員的尊重,就要展現在數字上面不是嗎?盼望最後球團給予球員的數字,能令球員滿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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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ming Chen
覺得70。但義大不行
不簽會被義大搓掉?
還是不簽後去3A?
一拳還是守3壘可以嗎
肯米
我一直都認為,義大應該要給70萬以上的尊重價碼,月薪80萬兩年是我覺得適合的價錢,太多可能也太多,太少就不符合身價
曹永奐
義大:啊我就本業虧錢,不然是要怎樣(攤手
肯米
虧錢跟球員表現無關阿..
CCH
我要的你給不了,那就2年後直接走人啊,這個話題有什麼好一直討論的
肯米
討論的是現在的薪水阿,兩年後一拳不滿意自然會走人
這沒什麼不好討論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