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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不自由?名投手小宮山悟分析美日FA制度

日本大賽結束後隨之而來的便是今年球季的重頭戲——自由球員(Free Agent)市場,今天(14日)為擁有FA權利的球員是否決定行使的最後一天,但這項制度是否有其修改的必要性?...

21號

滿八年才能取得國內FA,海外FA則是九年這點也很怪! 萬一轉隊等於無法執行海外FA

Athrun aka Satoshi

之後還要等四年才能再拿一次FA,所以這個FA制度還是有受限的

日本大賽結束後隨之而來的便是今年球季的重頭戲——自由球員(Free Agent)市場,今天(14日)為擁有FA權利的球員是否決定行使的最後一天,但這項制度是否有其修改的必要性?曾在日美兩國職棒奮鬥19個賽季的名投手小宮山悟是這麼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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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兩國FA制度的不同點

相信有觀看日美兩國職棒的球迷應該能發現兩國的FA制度有些許的不同:美國職棒只要年資滿六年就能成為FA球員,此外,合約到期、未獲得續約與解約的球員也能自動獲得FA權利;而日本則是年資滿八年才能取得國內FA,海外FA則是九年,而且球員不宣布行使權利就不能生效

為什麼會有這種差異呢?最大的原因還是在於日本職棒有「保留球員名單」這項制度,雖然許多球員與球隊採取的是一年一簽,但如果球隊想要續留球員的話就會將該球員放入名單之中並進行年度換約作業;反之沒有被放入名單(被宣告戰力外,或是自請離隊)內的就會成為自由契約球員,這些球員可自由與其他球隊洽談。

未獲巨人續約,成為自由契約球員的老將村田修一(來源:Daily S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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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將FA球員視為「可以自由選擇與任何一隊簽約」的球員,而日本的FA球員則是必須解釋為「擁有自由轉隊權利的球員」,正如剛剛所言,美國職棒球員只要年資滿六年就能成為FA球員,和球員不宣布行使權利就不能使FA權利生效的日本有很大的差異。

如果日本要實施與美國相同的制度一定會引起熱烈討論,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日本能夠全面仿效美國的制度,只要年資屆滿就能自動成為FA球員,不需要經過任何手續。

而且這能促進球員的流動率:我真的需要這些已經成為FA的球員嗎?還是先跟其他球隊的FA球員做比較再重新簽約呢?或著是和新進球員比較後再做決定呢?

雖然這個能會讓日本職棒完全走向「實力至上主義」,不過職棒本來就是個競爭度相當高的世界,會造成這個結果也是很合理的,球員只要和球隊簽下合約後總有一天會遇到(未獲球隊續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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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後續留」的問題

日本FA制度的另外一個問題為球員在發布FA宣言時雖然會表示希望能續留母隊,但母隊的態度卻不一致,這點選手會曾在數年前提出疑問。

於2015年世界12強賽宣布FA,但獲得母隊軟銀續約的松田宣浩(來源:共同新聞社)

有些球員是希望球隊能給予更好的待遇,或是想聽聽其他球隊對自己的評價才決定執行FA權利的,但這種過程反而變成像是球團在賭氣,「你這麼想執行FA權利的話那就離隊吧」「如果你不滿意這個條件就離隊嘛」

鑑於未來仍會繼續發生這樣的問題,球員在入隊時應該要和球隊討論FA的相關問題,像是球員在選秀會中加入了並非個人首選的球隊,之後希望能透過FA制度前往自己想去的球隊,同時母隊還是可以開出讓球員得以續留的選項,這樣雙方在合作期間,以及球員宣示執行FA後才比較不會出現這麼大的摩擦。

另外美國職棒新進球員都是透過代理人與球隊談約,日本新進球員比較不常用這種方式,這點日本應該能向美國學習。

當然我還是比較認為美國的FA制度為最理想的制度,但目前日本要執行這種極度自由的制度恐怕仍是窒礙難行,所以為了補救這點,我們是否應該要給予球員在入隊時有更多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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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and Photo from

ベースボールチャンネル:日本のFA制度、「宣言」は必要か。全選手の自動FA、アマ選手の入団交渉…改善策は?【小宮山悟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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