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因故暫停一次,筆者認為長照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國家議題,值得所有人關注。
這幾年攸關中職未來發展的重要議題-擴增球隊,今年初原本有消息說澳洲與日本沖繩都有意加盟,而且動作積極。中職官方也宣稱會積極處理。結果到了理應宣布第五隊主人的五月底,卻完全沒有任何消息。一度讓人以為就連澳洲與沖繩方面只是口頭支持但沒有實際行動。
直到文生大叔日前發表了[WIT] 澳洲沖繩都沒搞頭、一起幫林家正加油,這才發現澳洲與沖繩的動作不但非常積極,甚至連營運計畫都已送達中職,但中職遲遲沒有回應的原因,竟是「沒有辦法『定義』沖繩與澳洲這兩支外籍球隊的球員身份」,應該是用中職現行的洋將規定,還是要另行訂定新的規定。
根據文生大叔的判斷,聯盟是把這個理應自己決定的項目丟給外籍球隊。筆者第一次看到這段,也覺得聯盟實在太………(該用怎樣的字眼,開放給讀者自行代入),但轉念一想,我們也應該體諒一下辛苦的聯盟會長與秘書長,因為他們日理萬機、四處奔波,聯盟的人員編制又嚴重不足,無法替會長與秘書長分憂解勞。
因此這裡筆者就越俎代庖,替中職會長與秘書長思考一下該怎麼解決這個關卡,當然筆者只是提出想法,如果要放入聯盟規章,必須使用更專業的詞彙,這就非筆者所能處理,在這裡先行說明。
這裡筆者為了便於區別,暫時將有意加盟中職,但非本土企業的澳洲與沖繩球團,稱為「境外球團」,至於中職現有四球團與其他有意加盟的台灣在地球隊,用「本地球團」概括。
筆者以為中職遲遲無法決定境外球團球員身份認定,是因為「目標」難以取捨。但筆者認為縱使境外球團有意長久經營,中職仍是道地的「台灣職棒」,因此目標必須放在「台灣本體利益最大化」優先。
何謂「台灣本體利益最大化」?就是盡可能給本土球員最大的上場機會,而且將來境外球團可以直接轉手給本地企業-如同義大轉賣給富邦,兄弟轉賣給中信-本地企業購買境外球團,不需額外附加盟金,更可直接接收所屬訓練設施與(本土)球員。
但境外球團想加盟中職,當然是希望給自家的外籍球員足夠的出賽機會,因此如果用現行中職的洋將規定,一定不符合境外球團的目的,因此這部分必須適度妥協。
因此筆者構想的解決方法,是在中職聯盟規章裡增設兩項辦法,第一項是「境外球團球員登錄管理辦法」要點有下列數項(粗體為規章正文,細字為解說)
一、境外球團一二軍登錄人數上限為60人。
登錄總人數必須本地境外一視同仁,大家應該都同意。
二、境外球團的外籍球員國籍僅限與球團所屬國家相同者。
意思就是澳洲球團只能找澳洲國籍的球員,沖繩球團只能找日本籍球員,這應該也沒有什麼疑義。
三、境外球團外籍球員名單,需於該球季開幕戰前一週提交給聯盟登錄,且登錄後外籍球員名單就不得有任何更動。
這裡筆者會採取從嚴認定,也就是境外球團的外籍球員名單,最遲開季前一週就必須做出最後決定而且在球季期間不得有任何更動,不能像冬季聯盟那樣還可以進行輪換,以維持比賽的公平性。
四、境外球團外籍球員名單提交聯盟登錄後,境外球團只能「註銷」外籍球員,不得在球季期間註銷後登錄新的外籍球員進入名單。
筆者承認這項條文列的非常「機車」,意思就是縱使季前登錄的外籍球員因為受傷確認賽季報銷必須註銷登錄,但境外球團仍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補登錄新的外籍球員進入60人名單。
這當然也是為了防止境外球員以受傷為由進行球員輪換,而細心的讀者應該也發現一個問題:如果受傷不准增補外籍球員,那缺額該怎麼彌補?不用擔心,後面有解。
聯盟會長與秘書長遲遲無法處理境外球團的問題之一,很可能就被「洋將」問題給困住。但如果換個角度想:「洋將」就是本地球團為了增補戰力而聘請的「外籍傭兵」,為什麼境外球團不能為了戰力甚至票房因素而聘用「本土傭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