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身障競技運動培訓系統認為,我們對身心障礙者最理想的可訓練期的資訊掌握不多,相對地,因為缺乏資訊,有關先天性身心障礙兒童之最理想的訓練年齡,建議應根據青春期之觀察年齡調整,並調查後天造成之身心障礙者是否在受傷後的復健期間,已具備完整的身體素養,進而再提供運動訓練。
6. 身體、心理、認知和情緒發展
運動可幫助身體、智能或知覺障礙者建立正向的自我形象與自信,因此,運動計畫除了考量身心障礙運動員的身體發展外,也應包含心理、認知和情緒發展。
在與智能障礙運動員相處時,心理、社會和情緒發展的考量特別重要。對教練來說,發展特性和相關的解讀需要能呼應每個運動員的心理和發展年齡,而不是其自然生長年齡。舉例而言,指導智能障礙運動員時,因運動員理解及實際操作能力的不同,必須有特別的安排與設計規劃,以利運動員能將指導轉化為實際身體競賽表現。
7. 週期訓練
身心障礙運動員的訓練週期規劃原則與一般運動員相同,但是,有些障礙可能會影響選手的肌力、肌耐力與有氧能力,所已應更密切關注身心障礙運動員的疲勞情形,也應隨之調整休息及恢復時間。
8. 競賽的排程規劃
在加拿大一般運動體系中,訓練不足與參賽過度都很常見,身心障礙競技選手亦同。
對身心障礙運動員的競賽安排,需要符合個別運動員的發展階段,但這將有極高的挑戰性,因有時某些特定運動級別中,參賽的選手太少無法成賽,因此需要發展創意的解決方法,以為選手提供適當的競賽機會。另外,處於不同訓練階段的選手所須安排參與的賽事也有極大的落差(如:剛參與訓練者及世界排名第三的選手,其參賽選擇會有不同),各個為身心障礙運動員服務的體育組織需要持續解決在競賽規劃上的鴻溝,以使這些運動員能達成最佳發展的目標。
9. 體系的配合與整合
身心障礙競技運動訓練系統,發展競賽、教練、資金、設施和設備、訓練夥伴、運動科學、日常生活支援及挖掘人才與培訓等。因此加拿大呼籲運動體系中的各個部門應互相配合,以跨域協助各種不同身體素養程度的身心障礙運動員。
而成功的關鍵,並包括社區、縣市、中央政府、身心障礙體育運動組織、學校、健康照護和康復組織的縝密合作。若沒有跨域體系的配合與適當的整合,便無法為身心障礙運動員謀求最佳服務。
10. 持續改善
近數十年來,身心障礙運動員的運動發展地很迅速,全世界不斷出現新研究、新設備和新技術,各體育組織必須保持敏銳,以善加利用新資訊,以確保相關系統能達到以下目標:
- 積極針對研究資訊及技術優化組織服務系統,並持續精進。
- 不斷改良,為身心障礙者在體育、身體活動和身體教育生活上帶來正向的改變。
- 促進中央、地方政府、大眾媒體及相關運動體系的持續教育和對身障服務的敏感度,以符合身心障礙運動員的需求及期待。
本文初步就加拿大影響身心障礙運動員之LTAD 10大關鍵因素內容進行簡譯,未來還會持續更新國際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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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及圖片參考來源:sportforlife.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