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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1

小心你簽下的運動經紀約,是幫還是綁?

隨著台灣運動事業的發展,體育圈也像演藝圈一樣慢慢有了經紀人,前提是因為有了值得被人看見的運動明星,才會有運動經紀產業的生存空間,經紀人和運動員應該是魚幫水,水幫魚的相互依賴關係,但請不要利用運動員的單純與善良......

作者:ilunbeckywu

從不少外國電影或新聞總可以看見每位球星背後都有一位所謂的經紀人,多少也都能理解經紀人的功能性和扮演的角色為何。經紀人和運動員應該是處於互相依賴,魚幫水,水幫魚的關係,運動員努力付出一切去爭取更好的成績,經紀人要善用這些成績和運動員的光茫去提升運動員的收入,拉抬運動員的身價,有時也要代替運動員進行公關交際,爭取更多贊助或代言機會,提升運動員的價值。說穿了,當這些明星運動員有更多更高的收入,經紀人也才能從中抽取到傭金,無論對運動員或是經紀人,可以說是一舉兩得的事情。

運動員的職業生涯很短暫,又是老話一句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但一位運動員能有幾個十年?今日要和大家分享的是羽球界的案例。在台灣要成為專業羽球選手,其實也是相當不容易的事,多數球員應該差不多從十歲開始訓練,國中階段或許還能兼顧課業,到了要升高中,很多家庭就會陷入要繼續打還是要放棄的掙扎,有成績的開始有球團來接洽,每個月會提供幾千元的營養金,如果成績未達標的,要繼續打可能還要另外支付球隊費用。在台灣,選手是以甲乙組來做為選拔國手的標準(雖然全世界只有台灣如此,但有利也有弊),甲組的資格必需在全國一年兩次的乙組排名賽中獲得單打前四名雙打前三名的成績,按照報名人數比例來講,男球員大約是百分之一的機會,大部份的球團會以升大學之前升甲組為一個門檻,升上甲組後營養金加一倍,大致落在一萬元至一萬二之間,再依照球員參加甲組排名賽成績和國際賽成績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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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其實沒有所謂的國家隊,所有進入國訓中心的羽球選手都是由球團在栽培訓練,簡單說球員是球團在養,只是出了成績後才會被選入到國訓中心開始享有政府多一些的資源。選手開始代表台灣四處征戰,慢慢有了國際大型賽事的成績後,開始會有多一些來自贊助廠商的收入。這些贊助是肯定球員的價值同時也是期待球員成績能帶來更多商機,不可否認的,成績當然是決定球員收入的最大因素。羽球是屬於個人項目,不像棒球和籃球在台灣的能見度,即使我們有世界冠軍的小戴和世界第二的小天,有多少人知道我們還有多位世界排名前十的羽球選手?過去很少有經紀公司涉入到羽球界,或許是因為小戴小天的優異成績讓羽球慢慢被大家看見,近期也才開始有經紀公司來接觸羽球選手。

優秀的經紀人理當是球員的代言人,應該在球員有限的職業生涯中為他們爭取更多的利益,除了收入外,應該要有同理心,要有熱忱,要真心關心並照顧自己簽約的選手,更應該讓球員專注於訓練,屏除其他煩惱的雜事,提供他們有利的條件去打拼更好的成績。在歐美國家經紀公司相對成熟,有相關的法律和證照避免運動員的利益受到損害,但台灣的經紀公司良莠不齊,有些甚至唯利是圖,利用了運動員的單純,先以片面之詞讓運動員以為能有更多的贊助下簽約,當運動員發現實際狀況並非所想像,簽訂的合約不但沒有義務為運動員爭取贊助代言,取而代之的是所有原本的獎金和贊助都要被經紀公司抽成剝削,簡直把球員當成了搖錢樹。許多運動員敢怒不敢言,一方面擔心是自己簽下的合約,法律無法保護到他們,一方面還要專注於當下的訓練,沒有多餘的心思去處理,但這樣的事件如果重複發生,還會有多少運動員受害呢?

檢視合約的內容,一個合約三至四年,抓準了運動員能出成績的黃金時期,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樣的合約內容是否有失公平性。

1.甲方(運動員)授權乙方(經紀公司)全權處理所有運動相關事業,簽約時甲方必須先支付乙方一筆基本經紀費用,所有甲方的獎金(包括國光體育獎助學金在內)、出場費或其他收入,給付百分之五予乙方。甲方參加羽球競賽性活動以外之其他商業或非商業活動,應就所取得出場費、贊助、廣告、代言、宣傳或其他報酬等總收入金額,給付百分之二十五予乙方。(也就是甲方所有的收入都要被乙方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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