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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的棒球規則教室Vol4】先踩壘?先觸殺?規則層面潘傑楷該怎麼做?

9/30兄弟與統一在台南交手,十一局上,兄弟攻佔一、二壘,許基宏的飛球落地形成安打,潘傑楷接到回傳球後先是踩到壘包再往前觸殺跑向二壘的張志豪,認為這是一次雙殺,但裁判僅認定張志豪出局,透過規則,我們來看看究竟是哪一條規則給予的認定方法,潘傑楷該怎麼做。

作者:Carter Lee

dodolings1219

看了一下規則,封殺跟強迫進壘,感覺是一體的。

但對於跑一壘的部分,目前沒看到規則詳細說明...想請教👇

一、跑一壘規則,應該不屬於封殺,有單獨出來的規則吧?

二、平時有哪些常用的術語來稱呼,跑一壘的規則呢?

🙏🙏🙏

Carter Lee

5.09 擊 球 員 出 局
(a)(10)受第 3 好球之宣告後或擊出界內球後,於踏觸一壘前被觸球於身體或一壘。

在規則層面上來說 這個還是封殺force out
在裁判的樹與我們稱為 force play
因為是丟到一壘 不用用碰觸的方式打者就會出局了

但是其實要深入棒球的紀錄法沒有"封殺"一詞
都是用"刺殺"=使跑者出局的接球行為

Carter Lee

基本上來說 封殺 刺殺都是相同的東西
只是口語化表達不一樣

英文通稱 Force play

dodolings1219

@Carter Lee 長知識了...感謝分享🙏🙏

棒球規則一共有將近兩百頁、九個篇章、一則用語之定義,每個篇章還有無數個小標題,小標題中又有無數個小細項,同時還有原註、附註、註釋,除此之外各個聯盟還會有各自的規則補述,裁判員必須在當下立刻理出條文進行判決,本系列將不定時更新介紹許多球場上罕見的PLAY以及實務宣判條文,讓我們一起走入規則的世界。

十一局上,兄弟攻佔一、二壘,許基宏的飛球因為受到風勢的影響落地形成安打,統一獅潘傑楷接到回傳球後先是踩到壘包再往前觸殺跑向二壘的張志豪,並且認為這是一次雙殺,但二壘審吳家維僅認定張志豪出局,四位裁判開會討論後依然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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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判例檔案

事發日期:2020/9/30 台南市立棒球場

對戰組合:一軍例行賽 G218 中信兄弟V.S統一獅

事發過程:十一局上,無人出局跑者攻佔一、二壘,許基宏擊出的飛球因為受到風勢影響落地形成安打,二壘跑者王威晨停留在二壘沒有起跑,統一獅潘傑楷接到回傳球後先是踩了二壘再向前碰觸原一壘跑者張志豪。

裁判宣判:二壘審吳家維宣判原一壘跑者張志豪出局,場上一人出局一、二壘有人。

首先,我們要了解跑壘員的進壘責任:

棒球規則5.06 跑壘 Running the Bases(原7.00)

【5.06(a)/5.06(c)原註】(原7.01原註)

(b)進壘Advancing Bases
(1)跑壘員於進壘時,應循序踏觸一壘、二壘、三壘及本壘 。若被迫返回原壘,仍須依逆向順序踏觸所有之壘返回。

什麼叫做被迫進壘?

就是壘上跑者被逼著一定要向前進壘,為Force out(封殺)狀態時,就叫做被迫進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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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想,如果他後面那位逼著他向前跑的跑者出局,那被迫進壘就會被取消了。

透過圖文,我們來審視裁判這次的判決。

球打在內外野中間,沒有內野飛球的宣告,球受到風勢的影響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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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傑楷在接到球回傳球以後先踩了二壘壘包,這個時候二壘審吳家維已經很明確地指向張志豪宣判其出局。

隨後馬上指向二壘宣判王威晨為安全上壘狀態。

在潘傑楷伸出手套碰觸張志豪後二壘審吳家維又做出了一次明確的宣判動作,強調並且加強判定結果。

潘傑楷在持球踩踏二壘壘包後,被迫進壘狀態隨即解除,王威晨身後沒有跑壘者逼著他往前跑,他當然可以站在二壘壘包上。

當這種情況發生時該如何處理?

規則5.09 出局 Making an Out

(b)跑壘員出局Retiring a Runner(原7.08)

(6)前位跑壘員因擊球員成為跑壘員後成為被迫進壘之狀況 ,其在踏觸次壘之前遭野手觸球於身體或壘。(此出局為 Force out) 但後位跑壘員已先行出局時,前位跑壘員被迫進壘之狀態消失,除非被觸球於身體,否則不應被判出局。

也就是說,他在還沒跑到下一個壘包以前,球先抵達壘包或是守備員採用觸殺的方式都被視為封殺出局(Force out),但是如果後面逼著他跑的跑者已經先出局了,那這個時候只能採用Tag play(觸殺)的方式讓該名跑者出局。

規則的註釋中給了非常明確的答案:

【註1】本項Force out為因擊球員成為跑壘員,致使在壘上的跑壘員成為被迫進壘時,野手:

③於跑壘員不進入次壘,留在原壘時觸球於該跑壘員。
尤其是第③點的情況,被迫進壘的跑壘員,其後位跑壘員若未出局,則已喪失原壘的佔有權;雖然踏觸壘上,野手觸球於跑壘員時,應成為出局。(參照5.06(b)(2)-原7.03b)

在這個情況下無法引用兩名跑壘員同時在壘,壘包屬於前位跑壘者的規定,因為在強迫進壘的狀態下他已經沒有了壘包所有權,

所以潘傑楷最好、最正確的處理方式就是先碰觸王威晨再踩二壘壘包。

接下來要來看許多相關案例(包括雙殺、解除強迫進壘):

2018/5/5 Lamigo vs 富邦

這個就是最正確、最標準的SOP示範,陳俊秀在讓球掉落後先持球碰觸原一壘跑者張正偉再踩壘包,一次抓到兩個出局數,堪稱是近年來最好的教科書示範。

2007/8/29 兄弟象 V.S La new熊

La new無人出局攻佔一壘,象隊的守備技巧性地讓小飛球先落地再傳向一壘,彭政閔看似同時做出了觸殺以及踩壘的動作,原判是兩人都出局,在裁判開會後認為彭政閔是先踩壘再觸殺,被迫進壘狀態解除,原一壘跑者依舊攻佔一壘,但透過慢動作可以發現彭政閔是先觸殺再踩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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