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照片為緯來體育台youtube頻道影片截圖
去年,為了減少誤判,各國職棒(美國、韓國、台灣)紛紛加入即時重播輔助判決的挑戰制度。
挑戰制度有助於增加比賽的公平性,也讓教練的抗議得以發揮效用,不然每次很明顯的誤判教練上去吵一吵,也不能影響結果。
像這個例子,當時如果有挑戰制度或許會還給賈羅拉加一場完全比賽。(請看4:50)
中華職棒去年在下半季季末也實施了挑戰制度,
主因去年8/7,出現了一次影響比賽結果的誤判,引起了廣大爭議。
2014.09.22 CPBL擴大使用即時重播輔助判決
所有可以挑戰的判決項目如下:
(1)全壘打(只有裁判可以任意使用此重播權,通常為教練抗議後,裁判觀看重播)
以下為教練可以挑戰的判決項目
(2)封殺、強迫進壘(今年改為包括雙殺時,野手是否有踩二壘壘包)
(3)觸殺(包括盜壘、牽制)
(4)外野界內、界外判定
(5)外野觸地與否之接殺
(6)觸身球(投球是否擊中擊球員)
(7)三出局時本壘得分與否(也就是timing 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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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全壘打輔助判決開始談起吧!
全壘打重播輔助判決已經於各國行之有年,究竟這個飛球為界內、界外,雖然理論上站在線上的主審、壘審或線審的角度是最正確的,但飛球的飛行軌跡有時候相當接近標竿,或許便需要即時重播來確認最正確的判決。
我們來看看幾個爭議球的例子吧~
布雷的這顆界外全壘打,在當時若可以看重播,或許有機會改判,畢竟球的飛行軌跡沒有太大的變化,球的落點也接近界線,因此球飛過全壘打牆的瞬間是很有可能在標竿內側的。
那麼我們來看看中職的全壘打重播輔助判決~
這是中華職棒首度使用電視重播輔助全壘打判決,似乎有一個角度很清楚,效果不錯!?
那再來看看這個爭議球吧~
潘武雄擊出『爭議』陽春全壘打,草總要求裁判電視仲裁抗議成功
ps.主審蘇建文先生後來有解釋相關規則:標準的全壘打標竿應設立於全壘打牆上,並予壘線是重疊的!今晚討論這標竿的用意才是釐清是否全壘打的精神所在,擊出的飛球在標竿前落於觀眾席,當然是界外球,標竿後或碰觸標竿,則是全壘打!因為國內有幾個球場標竿的設立是錯誤的,所以需要制定場地特別規則來補述以釐清判決的依據,如果今晚雖在標竿前就落於觀眾席,仍有可能視為全壘打的。
像這個例子,雖然標竿和全壘打牆之間有縫隙是難以判斷的原因,但鏡頭的斜角度更是無法判斷球的飛行軌跡是在界內或界外。但若有鏡頭與界線「垂直」角度的畫面,相信這個判決會有更好的依據。
如圖所示,筆者建議製播單位增設接近此角度的攝影機以利界內界外判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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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是挑戰制度,
總教練或總教練代理人每場有一次挑戰權利,若啟動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後導致改判,該總教練仍保有下一次即時重播的挑戰權利,但每場即時重播的挑戰總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此外,總教練必須在每個判決結束後30秒內提出挑戰,若是三出局換局的狀況,必須在10秒內提出挑戰。
倘轉播單位因外在因素無法即時提供重播畫面、或完全無明確畫面顯示判決之正確性與否時,總教練此次挑戰權無須計算,仍保有下一次「即時重播輔助判決」的挑戰權利。
第七局以後,主審面對有疑問的判決仍然可以主動提出「即時重播輔助判決」來防止誤判。
以上是聯盟目前的挑戰制度,相當完善。不過筆者建議可以修改成「挑戰成功就可以一直挑戰」,去年的爆米花聯盟就有挑戰次數不夠用的問題,雖然中職裁判水準較高,但最好還是在合理的情況下,讓判決有多一點修正的機會!
此為中職去年挑戰成功的影片:
(東東co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