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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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當WWF主席Vince McMahon因被指控發放類固醇藥物給旗下摔角選手而傳喚出庭作證時,他是這麼表述的:我從來沒有鼓勵任何WWF的相關人員去使用類固醇!我們其實身處在娛樂界,你們必須要了解,1980年代的職業摔角充滿了性、藥物和酒精,你可以把我們當成經年不斷巡迴演出的搖滾樂團,表演者獲取了巨大的財富報酬,就我所知,他們沒有人在使用類固醇!然而有些摔角手無法應付成名這種事,你會發現他們在使用有合法處方箋的止痛藥,當止痛藥和性或者酒精等事物全部摻摻在一起時,那可能就會副作用。但濫用類固醇?我不知道那是什麼,因為你如何替“濫用“下一個準確的定義?你也可能濫用糖或者其他日常用品是吧……
WWF的大老闆,職業摔角界最有權力的人物如是說。
然而他的員工卻有些不同的看法,好比說Sting,他就說許多摔角選手年復一年地使用類固醇,到最後他們的膝蓋或者臀部全都得換人工關節啦!而另一位摔角手Missy Hyatt也說很多人要嘛使用類固醇,要嘛是舒緩疼痛的藥物或者其他處方箋藥物,摔角手總是會告訴自己既然是處方箋藥物,那麼一切便都在控制之中,儘管身旁不斷出現身體健康出狀況的同僚,大部分的人還是依然故我,會想辦法說服自己這一切是合法(legal)和道德(ethical)的!1980年代是此類藥品使用的高峰,Hulk Hogan說不僅是摔角界,在任何一個運動圈裡類固醇都隨處可見,用藥甚至可說是Hogan日常“保養“(以當時的觀念來講)的一環,你每天會洗澡嗎?你會對吧!你每天會刷牙嗎?你也會對吧!那麼(身為摔角手)你每天會施打類固醇嗎?當然會啊,日子就是這樣過的!至於另外一位摔角傳奇Triple H則把看法推得更遠一些,他認為其他的好比說棒球等職業運動,球員可能會透過運動增強表現藥物來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那麼這些球員應該接受藥檢甚至懲罰;至於其他的“娛樂活動“像是職業摔角,使用類固醇並不會對比賽的結果產生任何影響,那就好像在說好吧你現在吃了類固醇,你就可以變成一名更優秀的演員一樣,這邏輯上在職業摔角界是說不通的。
或許Triple H在說法上有其道理,然而摔角手因使用藥物而導致身心受創的例子實在是罄竹難書,Ultimate Warrior說當時有許多選手根本不知道那些藥物會對自己身體產生什麼樣的後遺症?他看過一些職業自行車手(這是另一塊禁藥疑雲滿天飛的運動領域)英年早逝,他第一個疑問是這些傢伙(理論上)的心臟都特別強健(否則如何熬過諸如環法賽的賽程折磨的?),但為什麼他們大都是死於心臟病呢?在職業摔角從邊緣邁向主流的過程中,很多人會將摔角手比擬為巡迴的搖滾樂團,但跟搖滾樂手比起來,摔角手還必須要處理身體上的傷痛,而不管公開承認與否,藥物都是職業摔角運動的一部分。未能持續留在擂台場上,對摔角手來說,他們得付出的成本愈來愈高,就像前摔角明星Raven在某場訪談中所說的:在他的職業生涯中,有時他甚至一天得吞下整整200顆止痛藥,才能夠克服疼痛並上場表演。如果你想要成為職業摔角手,你必須要擁有超乎常人的身材,你也必須要在疼痛中表演,如果你不願意為上述兩者犧牲,那麼你可以換另外一個工作!
使用與濫用是不同的概念,但那條底線很可能早已被跨過了無數次了吧!從Chris Benoit那場悲劇看來,不論你再怎麼強大,人的蠟燭是無法兩頭燒的,當一個人想要在職業摔角舞台這般折磨人的“日常“當中留存得久,不管是身體或心理,藥物無疑會是一種解方的選擇,那或許就像浮士德與魔鬼梅菲斯特的交易一樣,如果不是止痛藥,可能就是類固醇,又或許是海洛英也說不定?不管你是在豪華大禮車或是噴射客機上,不管你入住的是不是五星級的大飯店,你總是在路上。摔角選手可能都知道知道這個行業的潛規則,當然制度或結構雖如此,但選擇要不要吃藥,這最終可能還是可以歸依到個人的選擇,personal choice。而我們都知道,不管人做了什麼選擇,哪個職業可能都一樣,到頭來,我們都得付出相應的代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