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只被允許在場上投 5 顆熱身球,但 Shore 依然上工面對對方打者,2 小時之後,Shore 完成投球工作,投出棒球史上最難得的成就之一——一場完全比賽。
《波士頓環球報》的報導,則是提供了最完整的準完全比賽敘述,但也不過是兩段多的文字,裡面談到了 Shore 如何冷靜地解決一個又一個參議員的打者,並且靠著自己、隊友 Everett Scott(游擊手)、Duffy Lewis(左外野手)的防守支援,抵禦了一些短打球和小飛球的襲擊,成功完成那場準完全比賽。
「只要我的速球尾勁夠好,就沒有人是我的對手。」
1952 年,《體育新聞》(The Sporting News)刊出了一篇 Ernie Shore 的訪問,在裡面,Shore 也談到了那場比賽:
「我從來沒有在球場上看過,比那天的參議員更無助的球隊了。他們一整天下來,幾乎沒有把球打出內野。」
雖然 Shore 這麼說,但事實上,他幾年後再次受訪時表示,他認為自己投得最好的一場比賽,是 1915 年對上老虎所投出的 12 局完封勝。「只要我的速球尾勁夠好,就沒有人是我的對手。」他當時這麼講。
無論如何,1917 年 6 月 23 日雙重賽的首戰結束之後,Shore 確實是被記上了完全比賽的殊榮,但為什麼現在,那場比賽不被承認是一場完全比賽?

從「完全比賽」變成「合力無安打比賽」
從文章前面到現在,眼尖的讀者或許已經發現,在當時或過去的棒球報導中,都把 Shore 那場比賽說成是「完全比賽」,而在筆者從現在角度的論述中,說法則變成了「準完全比賽」。之所以會寫成這樣,是因為在 1991 年之前,Shore 的那場投球,確實是大聯盟官方認證的完全比賽之一。
然而,1991 年,由時任大聯盟主席 Fay Vincent 指示組成的精確數據委員會認定,Shore 那場完全比賽,應該要被改記為他跟 Ruth 完成的「合力無安打比賽」,因為在 Shore 上場之前,參議員的 Morgan 獲得了 Ruth 的保送。
就這樣,Shore 從 1917 到 1991 年被認為是完全比賽的投球,被抹消了「完全比賽」的認定,成為一場「合力無安打比賽」。
確實,在記錄上,Shore 雖然完成 9 局投球,但他實際上只面對了 26 名打者。Ruth 退場後,Shore 承接了壘上的跑者 Morgan,面對接下來的打線,而 Morgan 的盜壘失敗所造成的出局,也被記在了 Shore 身上,所以才會出現 Shore 投了 9 局沒有上壘者的內容、但其實只面對了 26 名打者的狀況。
就跟投到延長賽才被打出安打的 Harvey Haddix 一樣(本來也被認定有投出無安打比賽,但最後被抹消),Shore 的完全比賽,因為那場比賽一開始確實曾出現一個上壘者,而被大聯盟精確數據委員會取消了「完全比賽」的認定。

「到底『完投』要多完整才算『完投』?」
其實在 Shore 還在世時(1980 年以前),就有人曾對他的完全比賽提出質疑,認為他不是那場比賽的先發投手,也不算完投那場比賽,為什麼能獲得完全比賽的認定?對此,Shore 的回答是:
「他們說我沒有投完投,老實講,我還真不太知道他們的意思是甚麼。到底『完投』要多完整才算『完投』?投手的任務是抓到 27 個出局數,我抓了 26 個,而剩下的那一個,也是在我投球時被捕手傳球阻殺。沒有其他投手抓到任何出局數。」
雖然完全比賽的認證被抹除,Shore 不再是現代棒球史上第三位投出完全比賽的投手(繼 Cy Young 和 Addie Joss 之後),但他這場比賽反而因為其特殊性,在日後的報導裡面獲得更多被提起的機會。就算媒體常常還是把焦點放在 Ruth 的開賽爭執,但 Shore 的名字多少仍獲得了更多曝光,就像各位現在正在閱讀的這篇文章一樣。
「準完全比賽」為 Shore 的人生增色
Shore 在 1920 年之後就沒有再於大聯盟出賽。退休之後,Shore 在北卡羅萊納州的富頓郡(Fulton County)擔任警長,長達 36 年的時間。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他曾駕駛北卡羅萊納州史上第一台配備有雙向無線電溝通器的警車,後來更成為該州警長協會的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