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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La Russa連自家白襪球員也不挺! 棒球潛規則的定義和標準到底在哪?

我建議守舊派人士,如果真的對對方的行為不滿,可以參考NHL的模式。直接手套丟了雙方赤手空拳打一場,且規定周邊的人皆不可助陣。打完之後不論誰輸誰贏,雙方就此罷休。如果覺得這個建議不好,那麼更好的做法就是直接在球場上討回來,光明正大地擊敗對手一吐悶氣。

作者:keith0156

21號

非常認同!
派野手上來投球就是自取其辱了,還要人家放水!? 三級棒球就算了,這是MLB棒球最高殿堂耶!
而且觸身球這樣的潛規則真的非常不認同!

keith0156

我完成這篇之後有看到包跨Lance Lynn跟洋基總教練Boone都有提到一但你派野手上來投,這些潛規則就都不適用了(潛規則的潛規則?XD)
不過LaRussa倒是不認同Lynn的說法
就如同我所說的大家對這些潛規則的標準根本就不一致

lex.swithly.214

領先10分然後已經最後一局了還盜壘、還是轟了消化局數的野手你卻囂張甩棒...這種情況,你要談風度啦、運動家精神啦、尊重對手跟比賽....之類的,我覺得還有討論空間

可是大比分盜壘,光是要定義何謂大比分就是一個問題

紀錄在即卻偷點,這也是投手自己應該要意識到的可能性,猶如布陣後短打、強迫取分這些

0好3壞不能揮棒...拜託,球員也是要用成績單去換薪水的。我沒當過經紀人更沒參與過體育行,我是不知道簽約如何進行,但如果有『我家選手帳面上wRC+雖只有平均等級、可是扣除一些為了潛規則的送頭後其實他wRC+有到110的水準』這種談判機制在、然後也確實讓該選手獲得較高的薪水,那再來討論

keith0156

其實大部分年輕選手都還是有Sense的,所以第一段那些狀況我覺得還滿少見的(Mercedes開轟完也是老老實實的繞壘)
我覺得潛規則這幾年會讓人反感主要是因為太多人無限上綱這些潛規則了.
包誇內文提到道奇隊跟太空人隊的例子都是我覺得比較誇張的

rose7089

學NHL赤手空拳打一場+1,既可以「公平的」化解心中不滿,又可以搏版面👍🏿

如果你長期關注棒球,特別是美國職棒的話,那麼你一定聽過球場上有所謂的「潛規則」。與正規棒球規則是官方為了維持比賽公平性而制定不同的是,這些潛規則是由場上的教練及選手經過長時間自然演化及延續下來的,其背後的原因則多半來自於一些傳統價值觀上對運動員的要求。

在大聯盟的賽場上,不時就會看到因潛規則而引發的爭議。最近的一次是芝加哥白襪Yermin Mercedes在大幅領先,對手明尼蘇達雙城隊已經派上野手William Astudillo上場投球的情況下,在0好3壞時開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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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不但惹得對手雙城隊不滿(隔天的比賽也以近身球報復Mercedes),連自家老教頭Tony La Russa也在隔天賽前接受訪問時表示Mercedes做錯了,他必須要有運動家精神,尊重比賽,尊重對手。

然而,隨著時代的演變,人的價值觀也有所不同。這些潛規則也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

現年 76 歲的白襪總教練 Tony La Russa。在離開總教練職務 10 年後,今年重新回到大聯盟總教練的職務,開季至今爭議話題不斷,包括搞不清楚延長賽的跑者規則、換投時機太慢、打者調度老派等等。

Mercedes本人對於老教頭的批評並不認同,表示他仍會持續做自己。他的隊友,之前因為甩棒也引發過爭議的Tim Anderson,也在社群軟體上表達他對Mercedes的支持,而在這之前,紐約大都會隊投手Noah Syndergaard就曾經直言他認為棒球場上的潛規則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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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如果正規棒球規則就像社會上的法律,那麼潛規則就像我們生活中的習俗。不可否認有些習俗的確能夠幫助我們學習到好的傳統價值,而有被保留下來的必要,但更多時候我們只是遵照著長輩流傳下來的方式,但卻忘了去檢視這些規則背後到底有沒有其合理性。

潛規則近年來除了受到新潮派選手的挑戰之外,來自媒體以及球迷的批評也越來越多。認為潛規則壓抑了選手的個人風格且降低了球賽的觀賞性。美國老牌體育媒體《體育新聞》(Sporting News)的Jason Foster曾經在他的專欄裡,列出了他心目中最愚蠢的5條潛規則。而其中的第五名,正是大幅領先時要適可而止(Don’t run up the score in a blowout)。

這條潛規則的用意在於不要羞辱對手,尤其大聯盟在賽事安排上,相同的兩隊常常會在短時間內密集的對戰,套一句我們常講的「人前留一面,日後好相見」(或者反過來用台語說的「相遇得到」),因此在大幅領先時,偷點,盜壘,0好3壞揮擊,這種積極搶分或搶壘的行為,都是不被鼓勵的。而做出這些行為則會被認為是只為自己成績,不顧對手感受的自私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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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條潛規則主要有幾個問題。首先,沒有人去定義何謂大幅領先,導致這一切變的非常的自由心證。

Foster的文章裡提到一個2014年的例子是,當時在奧克蘭運動家的Jed Lowrie在領先7分的狀況下,試圖用偷點上壘引發了休士頓太空人的不滿並以觸身球報復。問題是,Lowrie偷點的時間點是在第一局,硬要說該場比賽隊太空人來說已經毫無勝算,是有點牽強的。

棒球比賽的特性是它沒有時間限制,歷史上也發生過多次經典的大比分逆轉的比賽。因此,從領先方的立場,不論領先幾分,在取得對方27個出局數前,盡力的搶分以增加球隊贏球的機率,或許才是更符合運動家精神的舉動。

其次,職業棒球是一項非常重視數據的運動,球團依照場上的數據來評估選手並決定他們的待遇,球員的每一次上場都在證明自己的身價。特別是Mercedes這位28歲才上到大聯盟的選手,更應該把握每一個打席。因此我認為,選手在全力幫助球隊獲勝之餘,試圖爭取個人成績是合情合理的行為,在任何狀況下都不應該受到譴責的。

從潛規則衍生出來的另外一個話題則是觸身球。

既然稱之為潛「規則」那麼勢必要有某種形式的罰則。而觸身球,就是選手間用來互相約束遵守潛規則最好的工具。但是,只要是近身球就有造成受傷的危險性,縱使傳統的指導原則會教育投手在投故意觸身球時要瞄準背部,臀部及腿部這些不容易造成傷害的位置,但人不是完美的,總會有失手的時候。若是這顆球往打者的膝蓋甚至頭部飛去,那麼打者就會暴露在受傷的危險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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