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上回寫過一篇文章:運動的定義與價值到底是什麼?電競、象棋算不算是運動?之後,時隔3年多,第44屆奧林匹克研討會因為疫情辦理第一次的線上研討會,課程中我們聊「奧林匹克的未來 – 數位與永續發展目標」又再次邀請到捷克布拉格大學的 Jim Parry 教授分享他的觀點,而他也在 2019 年跟 2021 年分別發表了兩篇討論電子競技運動的學術文章,分別是 E-sports are not Sports. ( Sport, Ethics and Philosophy, 2019, 13, 1, 3-18.) 以及 E-sports will not be at the Olympics.( Journal of Olympic Studies, 2.2, Fall 2021 ),這場講座他則是以 E-sports, Virtual Sports and Real Sports (電子競技、虛擬體育和真實的體育運動)為主題,試圖從不同的角度來討論,何謂真實的體育運動?
根據Jim Parry教授長期深耕體育與對IOC的理解分析,先直接說本篇文章的 3 點結論:
1. 電競運動 (E-sports) 因缺乏全身控制與身體技能且無法向體育一樣被制度化,因此不是運動。
2. 虛擬體育 (Virtual Sports) 又分成有身體參與的跟沒身體參與的兩種,有身體參與的其實就是運動本身,所以是運動,而沒身體參與的就是電腦遊戲(只是玩的是運動類的遊戲),所以不是運動。對此 Jim Parry 教授認為虛擬體育 (Virtual Sports) 這個用詞不當,需要更正。
3. 即便 國際奧會很想要吸引年輕人的目光,迎來更多的媒體宣傳或是創新的消費型態,但這都是第二步,而第一步是要判斷電子競技運動是否是符合奧運會類型的運動,針對這點 Jim Parry 教授預測 IOC 的立場將會是:電子競技不是奧林匹克運動。
其實在過去4年,關於電子競技運動是不是運動的討論從來就沒有停過,甚至上升到能否成為奧運項目的層次,但卻鮮少有人好好梳理一下這些論點,這場演講就是希望可以針對何為電子競技運動?什麼是虛擬體育?什麼又是真實的體育運動的相關論點梳理,提供給大家做個參考。
3個錯誤的觀點,誤以為電子競技運動適合成為奧運項目
目前,在全球最熱門的電子競技運動,是第一人稱的射擊遊戲或是戰爭策略遊戲,國際奧會在一開始其實就認為這樣的遊戲具有道德上的問題,但仍然有許多體育單位,像是國際足聯仍然持續採用他們的電腦遊戲版本,試圖藉以增加粉絲的參與度和黏著度,透過身份註冊或虛擬貨幣以增加收入。不過話說回來,一個「久坐不動的電子競技遊戲」當然不應該被當成是奧林匹克體育運動,它不僅卻乏身體的參與、不能果斷的用全身技能控制或是展現,也無法制度化、不是受規則約束的技能競賽,因此電子競技不是運動。
但問題是,為什麼這麼多人還是會對這樣顯而易見的結論有質疑呢?Jim Parry 教授認為,基本上有三個錯誤的觀點,分別是
1. 相關與相似性爭議 (The Argument from Resemblance)
2. 組織承認爭議 (the Argument from Recognition)
3. 賽事接受爭議 (the Argument from Acceptance)。
1. 相關與相似性爭議 (The Argument from Resemblance)
這就像是有人會用比喻認為,奧運會好像是一種「宗教」,因為球迷們會「崇拜」他們的明星,對他喜歡的球隊充滿「信心」,並且會為他「祈禱」勝利,因此奧運是一種宗教。像這樣的「相似性」往往無法證明差異,只能說在某些程度上或在特定情境條件下相似。回到電子競技,相似性的爭議像是:
電競選手也跟運動員一樣要準備、培訓跟提前適應比賽
電競選手也跟運動員一樣會很有名
電競選手也跟運動員一樣要遵守WADA禁藥規範
電競選手也跟運動員一樣擁有全球的社群網路連結
電競選手也跟運動員一樣需要在特定的條件跟環境中競技
電競選手也跟運動員一樣有觀眾、有運動該有的禮節或儀式
電競選手也跟運動員一樣需要超高的專注力、反應、戰術理解能力
林育呈
以前從來沒有想過電競也能成為運動,雖然他跟其他運動一樣,需要有良好的反應,訓練時間,還有很好的邏輯力,但是想了一下出去人家問你,你說是練體育的,就有一種打破舊有體育人的感覺,練體育的很多都是壯壯的,就算瘦,但也是有肌肉的,但是總感覺電競就是少了一點什麼,或許沒有那種力與美的結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