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繼續往下閱讀

2022/06/04

關於妨礙守備的裁判認定與可能到達之壘的討論

6月3日的龍獅大戰,一局下半,統一先發投手古林睿煬牽制一壘跑者郭天信發生暴傳失誤,且發生了一壘手潘傑楷壓在郭天信身上導致延誤跑壘的情形。裁判當下有做出妨礙跑壘的手勢,但之後並未給出額外的判決。

作者:dargon158

Carter Lee

通常都是依裁判的判斷
在實務上有可能會稍微保守一點
上二壘一定沒問題
主要是上三壘會有比較多不確定的因素

我自己覺得啦
如果郭天信在二壘不滑壘一路衝,就有可能會得到三壘的宣判。

dargon158

假使裁判判上三壘,爭議性會比較大,獅隊也會出來抗議。
但郭天信到二壘的時候,守備員也已經接到球了,不可能繼續往三壘衝。但若是郭天信一開始起跑沒受阻擋,以守備員接球的時間點是有機會能上三壘。但也有可能是因為一壘手跌倒無法去撿球,所以才由二壘手去接。

Carter Lee

都有空間啦 但我不覺得是吃了悶窺之類的 很多東西就是很剛好
還有很多因素要考量

dargon158

@Carter Lee 這些都是棒球比賽的一部分~

圖/運動視界圖輯

6月3日的龍獅大戰,一局下半,統一先發投手古林睿煬牽制一壘跑者郭天信發生暴傳失誤,且發生了一壘手潘傑楷壓在郭天信身上導致延誤跑壘的情形。裁判當下有做出妨礙跑壘的手勢,但之後並未給出額外的判決。

請繼續往下閱讀

影片0:22~0:30處

 

根據CPBL裁判手冊條例與範例:

3.20(B) 妨礙跑壘第2項:
野手未對受到妨礙的跑者採取守備行為時,比賽應繼續進行,直到沒有進一步PLAY的可能為止。受到妨礙之跑者後來遭守方採取守備行為時,裁判應以未受到妨礙跑壘狀況下,有可能到達之壘適當處理。如果已安全上壘,妨礙跑壘罰則取消;如果該受到妨礙之跑者,顯然已超過罰則給予的安全進佔壘後,而遭觸殺出局,屬該跑者負險進壘與妨礙跑壘無關,比賽進行中。【棒球規則6.01(h)(2)】

請繼續往下閱讀

(4) 投手牽制暴傳失誤球於外野區,任一跑壘員遭到妨礙。

【例二】 壘上跑者遭牽制,常發生暴傳或失誤致使野手和回壘之跑者碰撞倒地,跑者見狀起身欲跑向次壘,野手正欲起身拾球進行守備,認定雙方第一時間之碰撞無可避免,野手雖已失去處理球的權限,不應視為妨礙跑壘。如果認定經過一段時間野手故意不讓開而裝模作樣,企圖延誤跑者跑向次壘,仍視為妨礙跑壘。

影片中潘傑楷很明顯有妨礙跑壘的動作,但郭天信已安全上壘,妨礙跑壘罰則取消

但值得討論的是,守備員處理這個失誤球速度蠻慢的,若是郭天信未受妨礙跑壘的話,是有可能上到三壘的。裁判應以未受到妨礙跑壘狀況下,有可能到達之壘適當處理。是有判決可以到達三壘的空間。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只能說在這一個play味全龍吃了一記悶虧了。

請繼續往下閱讀

訂閱運動視界電子報

訂閱

追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