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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的棒球規則教室Vol44】確實接捕?第二動作?看規則怎麼說!

在樂天與兄弟的比賽中發生了是否為第二動作的確實接捕認定,究竟規則上怎麼樣定義“第二動作”呢?什麼樣的狀況才是完成了確實接捕?看看規則怎麼說!

作者:Carter Lee

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我記得是否確實接捕在挑戰範圍內,為什麼聯盟又說「不能挑戰」啊,是否可以針對這點解說一下呢?

Carter Lee

我認為確實接捕應該是指球有沒有落地這類的。

第二動作是由裁判主觀認定,所以不在挑戰的範圍內。

Carter Lee

不過還是要看聯盟怎麼解釋啦~

M.A.R.K

這個play,裁判也很扯。不能看就要在龍貓抗議時就說不能挑戰了,而不是接受挑戰後再被小房間說第二動作不能看。但明明規章寫的是可以挑戰是否確實接捕認定,第二動作是接著接捕後的連續動作,所以不用看第二動作啊,只要看確實接捕就好,不是嗎?

Carter Lee

就看聯盟怎麼解釋吧

dodolings1219

有部分的第二動作,不從重播的慢動作來看,還真不容易辨識...😅

到 YT 找相關影片,好像不容易找,請問大大都是怎麼找到這些影片的呢🤔

Carter Lee

今天有比較特殊的東西就會找當日的影片保留下來
當作案例資料 自己在實務上也會必較好做連結執行

其實就是要翻啦 真的找關鍵字慢慢翻

Carter Lee

想當裁判嗎 哈哈哈

dodolings1219

@Carter Lee 那我可能要先訓練一下抗壓性😂

棒球規則一共有將近兩百頁、九個篇章、一則用語之定義,每個篇章還有無數個小標題,小標題中又有無數個小細項,同時還有原註、附註、註釋,除此之外各個聯盟還會有各自的規則補述,裁判員必須在當下立刻理出條文進行判決,本系列將不定時更新介紹許多球場上罕見的PLAY以及實務宣判條文,讓我們一起走入規則的世界。

在樂天與兄弟的比賽中發生了是否為第二動作的確實接捕認定,規則上怎麼樣定義“第二動作”呢?什麼樣的狀況才是完成了確實接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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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4判例檔案

事發日期:2022/6/29

對戰組合:CPBL例行賽 中信兄弟V.S樂天桃猿

事發過程:八局上,李聖裕擊出了左外野飛球,球進入左外野手邱丹的手套後又掉了出來,三壘審第一時間判定未確實接捕,曾豪駒總教練上場抗議認為這應該是第二動作,接殺已完成。

這篇文章我們不討論關於輔助判的事項還有行政流程,我們單純討論確實接捕以及第二動作的規則條文。

棒球規則 5.09 出局 Making an Out

確實接捕(Catch)—應指飛行中的擊出球、或投球、或守備員的傳球,被野手以手或手套確實接住之行為。

但使用帽子、頭盔、護具、口袋或制服之任何部分接住者不得視為Catch。

與球觸及之同時或隨後因與其他球員或牆壁碰撞或倒地以 致落球者,不視為Catch。

野手碰觸飛球後,該球又碰觸到攻方任何球員或裁判員, 雖再由另一野手接住者亦不視為Catch。

野手接捕球已確實持有足夠時間之後,於傳球動作中才使 球落地者,仍應視為Catch。

總之野手已完全持球控制,且以其意識把球由手中傳出成為明確的事實時,可認定為Catch。

這條規則我們在之前的文章就有提過,以手或手套確實掌握,並且明顯將球傳出就可以視為確實接捕,帽子、頭盔、護具、口袋、球衣則不算確實接捕,如果碰到攻方或是裁判也不視為確實接捕。

陳明軒的球衣“接殺”該如何引用規則宣判?

第二動作的認定在哪裡?

規則補述 4.04【是否確實接捕之規定】

(A) 傳出或擊出之球被野手接捕後,取球欲傳球時落球, 經認定為接球後之第二傳球動作落球,仍視為確實接捕行為。【棒球規則 5.09(a)(1)原註】 

其實這個東西就跟原規則條文大同小異,只是大家習慣口語化稱為第二動作,球被確實掌握,已經要拿球、傳球,按照裁判的認定就可以視為第二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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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動圖我們來看邱丹這次的接球:

球進入手套後,邱丹有一個將左手伸進手套裡面的動作,這個動作裁判就可以認定是已經完成接捕,即將拿球傳球的第二動作。


接下來筆者準備了幾個有關第二動作確實接捕的影片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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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秀接住飛球後身體向前傾斜,球在手套前緣,陳俊秀右手伸進手套想要將球取出時球掉落在地上,裁判認定陳俊秀已經完成了接捕動作。


接下來這個狀況是最常需要用到第二動作的認定,也就是野手接到傳球準備轉傳的過程,郭嚴文接到隊友的傳球後準備拿球時手滑將球掉在地上,裁判認定第二動作,二壘出局成立。


這一個Play也是類似狀況,在接球後的轉換手時掉球。


潘傑楷在接球時沒有將球確實接在手套內,第一時間掉了出來落地,因此認定未確實接捕。


接下來我們要看在規則補述中其他關於是否確實接捕的狀況

以下規則皆來自規則補述 4.04 【是否確實接捕之規定】 

(B) 野手接球後彈跳於身上或地上時,隨後將球緊握於身上且完全持球控制或於地上做出拿起動作時,即視為掌握行為。若比賽屬 force play(封殺狀態) 即視為有效確實接捕行為。【棒球規則 5.09(a)(1)原註、5.09(a)(10)註】 

這條規則今年有發生過:


(C) 野手接球後球卡於手套內無法取出,若野手以「球和手套」一併傳出而其他野手接捕掌握時,仍視為有效確實接捕行為。 

這個狀況去年在中職發生過:


(D) 野手接捕飛球致使手套掉於地上,但球仍停於手套內,視為無效接捕行為。 【棒球規則 5.09(a)(1)原註、5.09(a)(10)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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