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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不合理甚至可能不合法!取消戴維斯的本土球員資格違背禁反言原則?

從PLG將歸化球員身分認定納入董事會討論事項的作法,不難看出聯盟對此議題的重視程度。然而,若是最終決議對戴維斯的身分認定進行變動,不再讓他適用本土球員資格,那麼該決議可能會因違反「禁反言原則」而無效。

作者:EdotTdot_4

身為中華隊史上首名歸化球員,為表彰他在國際賽場上為國貢獻,P. LEAGUE+(以下簡稱PLG)在成立之初,領隊會議決議以「特例」方式,認定戴維斯(Quincy Davis III)為本土球員。

戴維斯近兩季分別效力桃園領航猿與新北國王,平均13.0分10.1籃板2.4阻攻,是唯一能繳出場均「雙十」的本土球員,並囊括這兩季的本土籃板火鍋雙冠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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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土球員之姿卻能輸出「類洋將」等級的數據,令某些人開始對戴維斯的身分認定產生不同看法。PLG規定每場各隊至多只能登錄兩名外援,但擁有戴維斯的球隊,形同登錄三外援,尤其僅能使用單外援的第四節,戴維斯的影響力更加顯著。

因此PLG近期召開賽務決策委員會時,部分球團對於聯盟賽務章程中有關歸化球員身分的認定採不同標準有疑義,甚至傳出可能取消戴維斯的本土身分,將其「洋將化」,引發外界熱議。隨後戴維斯所屬的新北國王發表聲明力挺。PLG亦表示已將此議題提升至董事會層級討論,後續將依照聯盟規章辦法完成制定程序,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對外公布

 

若戴維斯失去本土球員資格,考量其身手、年齡和傷病史,不太可能有球隊願意讓他佔用洋將名額,如此一來可能導致他被迫退休或轉戰其他聯賽,對其權益影響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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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PLG將歸化球員身分認定納入董事會討論事項的作法,不難看出聯盟對此議題的重視程度。然而,若是最終決議對戴維斯的身分認定進行變動,不再讓他適用本土球員資格,那麼該決議可能會因違反「禁反言原則」而無效。

所謂禁反言原則,係指任何人主張權利或法律上地位時,不得與其一項行為互相矛盾(臺灣高等法院102年上字第542號民事判決)。換言之,做了一個法律上的主張之後,不能打臉自己,在事後否認它或做相反的主張,造成相對人因為信賴該表示而受有損害(lawsWIKI)。雖然在我國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不過禁反言原則實際上包含在民法第148條第2項誠實信用原則內。

若是董事會決議違反禁反言原則,即違反民法第148條第2項誠實信用原則,依據實務見解,董事會決議違法當然無效(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925號民事判決)。

回到戴維斯的身分認定事件上,新北國王所發表的聲明,即有主張禁反言原則的意味。包括在第2點提到,戴維斯具有本土球員資格,是2020年PLG草創時期四支球團同意的結果;在第3點寫到,在新北國王成軍後,幾次參與的聯盟會議,都註明戴維斯屬於本土球員;第4點則提及這兩年休季期間,曾有不少球隊對戴維斯開出「本土球員」合約。在在顯示出各隊認同戴維斯在PLG聯盟之本土球員身分,怎能突然反悔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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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王的主張確實是有理由的。早在PLG元年,即有球隊高層針對戴維斯的身分認定提出不同意見,時任新竹街口攻城獅總經理的高景炎先生,便表明讓戴維斯以本土球員加入聯盟是「不完美」的做法,對於此舉造成聯盟競爭的失衡有所疑慮。

代表當時已經有人質疑戴維斯作為本土球員的公平性,那麼就應該盡快提出討論,檢視是否有調整規則的必要。不過元年球季結束後,並沒有任何相關討論提案傳出,各隊反而積極向投入自由市場的戴維斯遞出橄欖枝。

 

即便錯過了2021年休季期間,對戴維斯身分認定有疑議的球隊,至遲也應該在今年冠軍賽結束後,盡快提議討論。但根據新北國王的說法,在戴維斯今年決定執行球員選項前,曾有不少球隊和他接觸,期望能夠延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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