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
其實當這件事情剛發生的時候,各球隊在認定戴維斯的身分該屬於何種球員時,似乎都把焦點放在他的身高、禁區主宰能力、破壞力、防守能力等,認為他雖然已歸化為本土球員,但是在能力值上,坦白說是超越了本土球員,因此才會將其認定為「洋將」,以認為這樣的身分認定才符合公平;但是就在網路與球迷的一片撻伐聲中,逐漸地開始檢討規章辦法,甚至出現了在討論要多分出一類球員身分;但這並無法熄滅網路上球迷的憤怒,最後終於在不久前(沒想到我吃完飯之後就翻盤了),P聯盟的五隊終於妥協認定戴維斯為本土球員,看起來好像就此落幕Ending了。但,有趣的是,身為中華民國的國民應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的保障,其中一條是保障人民的工作自由與權力,這是我國國民的基本人權,那,請問一下手持中國民國身分證的人是否就應該享有其保障呢?如果是,那麼P聯盟限制一位中華民國的國民在工作職場上,可能因為他的身高、彈性、敏捷性、爆發力等身體能力因素而被歧視(這裡我並未標記他是否有因為皮膚顏色而被歧視喔),不能獲得工作同等待遇,勞動部是不是應該來關心了解一下呢?這樣的案例算不算是一種職業歧視呢?這可能是第一起因為身體能力素質比較好而遭受不當待遇的中華民國國民喔!(還好最後可能讓戴維斯得到了一個他能接受的回覆,否則我應該會鼓動另一個聯盟全力爭取戴維斯的加盟吧!)

二、他山之石
反觀其他的職業聯盟,似乎因為沒碰到這件事情,或者是還沒發酵、還沒燒到,但是不代表以後不會碰到,因此真的建議趁這個時候好好看看自家的辦法,有沒有甚麼缺失呢?換個角度想,之前炒得沸沸揚揚的「哈佛小子林書豪」是否會跟九天玄女一般的降落、降落、降落在台灣職業籃球聯盟的某一隊,這時還真慶幸他最後在廣州先降落了,大家當時都在想辦法爭取他,但,他來了會不會算洋將呢?還是要算甚麼將呢?還是說因為他沒有戴維斯高、沒有他手長、沒有他......等等,所以不必考慮是否為洋將呢?那現在新歸化的阿提諾是繼續把他當成洋將嗎?那他跟戴維斯除了年紀有點差之外,還差在哪裡呢?到底洋將跟本土的定義上是甚麼?各家聯盟要不要搞清楚一下,定義好了之後再出發吧!如果處理的妥當,也許更能夠吸引優秀的外援前來歸化,這不好嗎?挑戰更高、更強,不就是成立職業聯盟的目的嗎?SBL、中華職棒也別偷笑,這也可能會是未來你們也會遇到的問題,是不是也該想想呢?
好了,有趣了,WSBL未來有沒有可能出現一位跨性別選手,你們有沒有想好要怎麼因應與面對呢?還是說也來放個風向球,看看球往哪裡吹,草就往哪裡倒呢?但,真的還是必須要回歸法制層面,如何制定合法,也合情理的規章制度,真的要慎思,而不是等到事情發生了才在亡羊補牢。對不起,我說的不是WSBL而已,而是你們全部啊!
三、為什麼以前沒有,但是這次硬要
這件事情其實早在多年前就應該被發現、提出與討論,只是因為當時並沒有人注意,所以就沒有人去重視,想想喔!如果真的要討論的話,為什麼很久很久以前就有像簡浩這種混血身分的球員在場上奔馳,但也沒有人質疑身分,後來也有包提傑、張文平、譚傑龍等人,好像都沒有這個問題,是因為還沒有強到大家認為應被放在洋將的等級嗎?還是因為還不完全洋化,洋味不夠重嗎?還是因為有一半或是1/4血統,所以無所謂,如果是這樣那真的就是對於外表的歧視了!不然,為什麼對於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人,我們還硬要去討論他算不算洋將呢?那又要再問一次,林書豪算不算洋將?人家是打過NBA的強度喔!搶到不只是強度大大提升,觀眾票房都能大大提升喔,要不要列管呢?如果要列管,那林書緯為什麼就不需要列管?球員列管分類的原則到底是甚麼呢?同樣兩兄弟,而且是同一對父母生的,如果用不同標準來分類,那是歧視哪一位呢?這些真的是各位聯盟球團大大們現在就應該徹徹底底地好好去想想的問題啊!萬一有一天,也有台裔美國職棒選手歸化了,到時候回來中華職棒,應該要算洋將嗎?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其實各球團與其把力氣放在去吵戴維斯算不算洋將,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管制這些場上越來越不像話的選手吧!打不過對手就尻對方,卡不到位置就巴頭,教練或GM贏不了對手就罵髒話,一不滿意就怪裁判,這陣子的跨聯盟賽,我到底看了甚麼了?
Kai Chang
球員工會怎麼沒有站出來?
fb - 陳俊錡
林書豪回來就是華裔,規章很清楚,戴維斯就是因為規章沒定好給特例才會發生這種事,FIBA規則很清楚,不管你是什麼人種,16歲前有護照你就是本土球員,超過16就算你是台灣籍,他就是不會讓你以本土出賽,至於國內就是要訂好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