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 Wood -
其實我之前看過一篇報導,大致上是說,目前還沒有完整的數據可以顯示,投的多比較比較容易開TJ,還是投的少,因現代投手比過去更保護,但開TJ的比例變而變高了,雖然說年輕投手需要保護,不過保護的程度可以討論,黃平洋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子的,又不是讓他投150球,200球,適度的給予壓力和空間,或許對球員來說也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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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同意作者的看法,事實上場外歸場外,場內歸場內,除非是犯了極嚴重的過失,像恐攻、謀殺之類的,或是打假球這種大忌,不然像個人立場這種的,不應該抹殺球員的努力,而且禁葯的問題去細想,棒球是技術性非常細膩的運動,你得吃也得有一定的技巧才可以維持好的成績,所以並不是每個人吃葯都有用的,還是希望這些所謂的"名人堂"Hall of Fame and Museum
不是變成了"聖人堂"Hall of Saint and Mus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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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為什麼美國職棒大聯盟球隊的合約中止日期不在年底,而是大多定在世界大賽總冠軍出爐之後一段時間;這時是真正的休賽季,距離春訓也還有最少三個月的時間,足夠球團和自由的教練們各自尋找新的合意對象。
以這樣說的話,那也不算侵權,而且球季賽已經結束了,吵這個其實沒太大意義吧,要嘛就明說說清楚,不然這個介定很模糊,畢竟不是球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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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21號的意思跟我想法一樣,15歲真的還是一個小朋友的年紀,有的人可能根本連正常的導德觀和價值觀都還未臻健全,如果15歲犯下的錯就必需要為其一輩子負責,而且他現在是只能打球,難不成真的要逼的他混幫派,賣毒品,真的把路走偏嗎?很難嗎?說個比較近的例子好了,kobe bryant夠了有名了吧,他當初在鷹郡犯下的錯還是在他成年並成名之後犯下的,雖然他被判無罪,但實際上也是因為他的律師太強,不過他不也用他場上的表現證明一切,更何況是一位只有15歲的青少年呢?那為何法律會對青少年的犯罪從輕量刑或是有青少年法庭呢?所以我認為,每個人都需要有自新的機會,今天他是要打球而已,不是要從政,所以我支持你的論點